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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推荐免试有关通知规定,我院对申请者已按时提交的所有推免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审查通过进入复试的考生(见附件1)请按下述规定及时间准时参加复试。
一、复试规则
推免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视为放弃。
(一)闭卷笔试
推免笔试将通过不同的题型,考察考生对民法、刑法基础知识的学习和掌握情况,以及逻辑思维能力,推理、判断和反应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汉语写作能力等,从而达到考察考生综合素质的目的。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二)面试
面试主要是通过对某一事件或观点的述评,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状况和反应能力、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必要的生活常识及经验的掌握和运用能力、接受他人信息并进行综合分析的能力。
面试由法学院统一命题,学生随机抽取试题作答。题目内容不限于法律专业领域,考生应根据试题所提供的信息和老师的提问作答。
面试将分组进行,每个面试小组由五位老师组成,每位老师对考生的回答和表现进行独立评判,并以百分制记录评分结果。
面试成绩为每位参加面试的教师所给分数相加除以参加面试的教师人数后所得的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以上方为面试合格。
二、复试安排
(一)资格审查
校内考生:请通过审查进入复试的校内考生,于2021年9月16日14:00-16:00到法学院凯原楼107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并领取复试准考证。
校外考生:资格审查将于2021年9月18日线上进行,邮件另行通知,请予以关注。
资格审查时需校验/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生证原件;
3.符合要求的外语成绩证明原件(已通过相应外语考试但成绩单未发放的同学交验院系或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证明原件)。
(二)专业笔试
1. 笔试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12:00
2. 笔试形式:
(1)校内考生:线下进行,具体地点见准考证。请考生准备签字笔或钢笔,在学院发放的答题纸指定位置作答,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入场。
(2)校外考生:“易考”客户端线上进行。考场号将会发送至考生预留邮箱,请关注邮件/短信通知,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不得入场。
3. (校外考生)线上笔试考前准备:
(1)提前准备好相对封闭、安静、光线明亮的考试场所;以及带有摄像头功能及麦克风的相关设备2台(能够下载并运行指定网络远程面试平台的智能手机、电脑),笔试全程禁止使用耳机设备。笔试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正前方第一机位摄像头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侧后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保证在视频面试时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下图所示),请务必保证第二机位设备不会对面试造成干扰。第二机位设备仅用于监控考试环境。
(2)在有摄像头和麦克风功能的笔记本电脑等“双机位”设备中下载“易考”平台客户端,下载地为:https://eztest.org/home/entry/ ,下载后按指示安装,本次考试不支持微信小程序或网页浏览器登录。
(三)专业面试
1. 面试时间:2021年9月23日下午13:30开始
2. 面试形式:
采取远程视频面试形式进行。远程视频面试统一使用“腾讯会议”网络会议平台,通过考生远程、面试老师和秘书统一集中至法学院会议室进行网络连接完成面试工作。远程视频会议号将会发送至考生预留邮箱,请关注邮件/短信通知,提前30分钟登录会议平台做好相应准备。
如果本校校内考生在准备视频面试条件确有困难的,可向法学院提出邮件申请,法学院将视申请人数和设施条件给予安排考场的支持。
3. 考前准备【重要,请仔细阅读】
(1)考生须提前准备好相对封闭、安静、光线明亮的面试场所,以及带有摄像头功能的相关设备2台(能够下载并运行指定视频会议平台的智能手机、电脑)、带有话筒的有线耳机(不得使用无线耳机)、外置摄像头、麦克风等,并测试好网络环境。主考场采用“双机位”进行面试,正前方第一机位摄像头确保能够拍到考生头部及双手,侧后方第二机位摄像头要保证在视频面试时能够从侧后方拍摄到考生本人、考试环境和考试屏幕(如下图所示),请务必保证第二机位设备不会对面试造成干扰。第二机位设备仅用于监控考试环境。
注:建议正前方第一机位使用电脑,侧后方第二机位使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若使用手机进行面试(无论第一机位或第二机位),均须提前办理呼叫转移,以免复试过程被来电打断影响面试成绩。同时,考生需保证报考时所填报的手机号畅通,以便考务人员进行紧急联系。报考时所填手机作为应急联络使用,不得作为面试设备,不得干扰面试过程。
(2)考生根据邮件/短信中收到的会议ID或会议链接,以本人真实姓名+机位1/机位2加入会议。
注:法学院远程复试平台为 “腾讯会议”(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download-center.html?from=1001)。
(3)视频面试当天,考生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用于身份核验。另外,考生需提前自行下载打印《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面试确认书》(见附件3)、《知情确认书》(见附件4)各一份,准备好黑色签字笔,在视频面试时按要求签署并展示。
(4)除本人身份证件、承诺书、确认书外,考生面前和周围严禁存放任何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书籍资料及其他具有查询功能的电子设备等物品。
(5)在考试前,我院还将组织远程面试会议系统测试,让考生熟悉了解复试平台的使用。具体时间请考生留意邮件通知。
4. 线上面试过程:
本次视频面试会场设等候室,请考生耐心等待,按指令和要求进行操作。
(1)考生1、2机位在等候室等候,秘书核对到场考生名单,进行签到;
(2)秘书允许考生1机位进入会场,面试组长介绍面试组成员、宣布考场纪律和面试流程、宣布考生出场顺序;
(3)秘书将考生重新移回等候室,考生1、2机位做好准备后按顺序开始面试;
(4)秘书允许考生1、2机位同时进入会场,秘书验证考生身份,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展示;
(5)考生按面试组长要求开始面试;
(6)考生回答完毕,按面试组长要求,当场签署《面试确认书》并展示;
(7)待上述流程结束后,考生1、2机位退出会议系统,本次面试结束。
5. 考生面试结束后需提交材料:
(1)《诚信复试承诺书》;
(2)《面试确认书》;
(3)《知情告知书》;
上述材料请于9月27日前送达/寄达:北京大学法学院凯原楼107教务办公室,邮寄的同学请在快递外包装上注明:法律硕士(非法学)。
特别提醒:
雷雨等天气异常情况可能影响无线网络的稳定性,建议线上复试的考生关注网络环境,第一机位可以考虑选择有线网络,两个机位请连接电源设备。
三、复试名单
详见附件。
四、初取规则和公示
1. 推免复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申请人笔试和面试成绩有一项未达60分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取。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者,按照复试总成绩降序排列,依次录取。复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在复试和初取过程中,还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复核,复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院将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和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复试和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确认,视为自愿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
3.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将在法学院网站公示。2021年10月中旬以后,可登录法学院网站或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
我校不再向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发放纸质版接收函。
五、资格复审和录取
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生,需在次年6月份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含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和本科学校开具的无处分证明等材料提交给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我校将对获得拟录取资格的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 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应在“良”或80分以上;
3. 取得推免资格后,本科必修课成绩不得出现不及格;
4. 自取得推免资格至入学报到之日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对于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在新生报到时核查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若在入学前未能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则取消入学资格。
关于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其他方面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和法学院网站,查阅当年的招生简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联系电话:010-62755028,邮箱:gfxy46@pku.edu.cn。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2751354,地点:新太阳活动中心五层。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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